系所獎學金

名稱 申請資格 名額/獎勵方式 申請資料 申請時間
應數系獎學金
  • 大學部二、三、四年級學生
  • 學業成績優異者
  • 每班至多二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參仟元整
每年10月
清月獎學金
  • 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大學部二到四年級學生
  • 勞、農、工子弟
  • 前一學年操性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,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
  • 共二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捌仟元整
  • 申請書
  • 前一學年成績單
  • 學生證影本
  • 父母親在職證明
每年10月
松泰獎學金
  •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學生
  • 前一學年微積分、線性代數、高等微積分三科其一,學年平均單科成績班別第一名
  • 每科每班一名,共六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肆仟伍佰元整及獎牌一份
每年10月
穆椿榮博士獎學金
  • 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在學學生
  • 大學部二至四年級,研究所一年級下學期始得申請
  • 前學期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,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
  • 學業優良、品格高尚之清寒家庭學生,同時具備軍公教家庭身分子弟優先
  • 大學部六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
  • 研究所二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參萬元整
每年4月
及10月
邱國良博士獎學金
  • 本校應數系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在學學生
  • 大學部二至四年級,研究所一年級下學期始得申請
  • 前學期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,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
  • 曾獲邱佳峯獎學金者優先考量
  • 大學部六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
  • 研究所二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參萬元整
每年4月
及10月
邱佳峯獎學金 一、 三年級以上大學部學生
    (1). 申請日期:每年四月
    1. 必須選修【專題研究】相關系列課程。有專題研究相關報告者優先考慮。
    2. 前學期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,歷年成績中【線性代數(一、 二) 】、【微分方程(一) 】、【高等微積分(一、二) 】、【機率論】等六個課程且總分必須450 分以上。
二、 碩士班
    (1). 申請日期:每年十月
    1. 申請資格為碩士班一年級研究生,以大學部曾獲「邱佳峯獎學金」或「邱國良奬學金者」優先。
    2. 申請者需向學務小組委員提出「專題研究計畫」專案報告,獲獎者需於當學期末結束前繳交「專題研究報告」 ,方可領取獎學金。
    (2). 申請日期:每年四月
    1. 申請資格為碩士班研究生。
    2. 申請者需繳交專題研究相關報告,獲獎者需六月中前向學務小組委員報告專題研究成果,方可領取獎學金。
(1). 每年十月
  • 研究所二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叁萬元整
(2). 每年四月
  • 大學部三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
  • 研究所一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叁萬五仟元整
每年4月及10月
應數系清寒學生獎助學金
  • 大學部學生(不含延畢生)
  •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,且品行良好
  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    • 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
    • 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重病在身
    • 父母或監護人無工作能力者
    • 父母或監護人非自願性失業
  • 導師推薦信
  • 申請本獎助學金者得同時申請其他獎助學金
  • 共二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
  • 申請書
  • 歷年成績單
  • 學生證影本
  • 證明文件
  • 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資料
每年4月
女數學家獎學金
  • 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大學部二到四年級女學生
  • 前學年操性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,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
  • 受獎同學需到系無償服務五十小時
  • 共二名
  • 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
每年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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